CRTSⅢ型高铁轨道板项目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询价采购二次公告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采购已由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经费已经落实。 山东高速轨道设备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采购人”)决定对该项目实行询价采购。
1.1.1 山东高速轨道设备材料有限公司新建济青高铁轨道板建设项目,为满足CRTSⅢ型轨道板的存储装卸要求,拟购置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1台(16T、跨距32M、提升高度9M、单侧悬臂4.6M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A3级厢式),计划2017年5月中旬安装。
1.1.2投资规模约:29.5万元。
1.1.3技术标准及要求: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质量合格。
1.1.4供货地点
单位:山东高速轨道设备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临朐县五井镇清源路西首(轨道板项目驻地)
1.1.5供货期限
2017年5月20日之前安装完成。
1.2 采购内容
序号 |
部件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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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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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价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是包括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产品运至指定地点并完成相应服务的综合单价,包括产品的出厂价(含所有规费、税费、备品备件等)、运杂费、装车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
2.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生产范围;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类A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类A类);
(3)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
(5)近2年(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内具有20台同规格及以上产品的经营业绩。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3.询价文件的获取方式
请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至 2017 年 4月 25 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在 山东高速轨道设备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购买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4 月 28日
13时 30 分,地点为 山东高速轨道设备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项目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高速轨道设备材料有限公司外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山东高速轨道设备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临朐县五井镇工业园长兴路1020号
邮 编: 262603 联 系 人: 薛长军
电 话: 15863658433 传 真: 0536-3213924
2017 年 4 月 21 日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五井镇工业园长兴路1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