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山东高速轨道设备材料有限公司职工标志服采购,采购人为山东高速轨道设备材料有限公司,项目批准机关为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为公司职工约363人购置标志服(男性310人、女性53人,所有数量以实际量裁、制作为准),具体包括:西装、长袖衬衣、半袖衬衣、男装夏裤、女装夏裤及裙子。项目资金已由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落实,计划2017年6月上旬加工制作。本次采购共包含1个包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3.1.2 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服装生产或销售。
3.1.3 业绩要求: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供货业绩累计达到200万元及履约记录。
3.1.4 财务要求:企业注册资金1亿元及以上。
3.1.5 其他要求: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及以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及以上)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01及以上)。
3.1.6 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生产、配送和服务要求。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供应商均可对上述包件中1个包件投标,可中1个包件。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19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
4.2 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7年5月 23 日8时3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 23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山东高速轨道设备材料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采购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谈判,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供应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4至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家数不足3家时,重新采购。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山东高速轨道设备材料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高速轨道设备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临朐县五井镇工业园长兴路
联系人:吴梅
电 话:0536-3456510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潍坊高新区中央商务区东区8#6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536-8881797 2017年5月17日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五井镇工业园长兴路1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