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轨道设备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询价人为山东高速轨道设备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视频监控云平台系统施工工程进行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 为了保障厂区生产安全,提升安保管理水平,构建和谐、安全的厂区环境,根据创新课题年度计划,搭建智能监控云平台,项目计划2018年7月上旬开工。
2.2 采购内容:
标段 |
项目位置 |
主要内容 |
预算价 |
1 |
临朐县五井镇 |
摄像机、拼接屏、磁盘阵列、周界防护硬盘录像机、人脸识别硬盘录像机及出入口道闸的安装调试及网络整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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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视频监控云平台的构建、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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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产品质量、技术服务按厂家规定标准执行,询价响应供应商在询价响应文件中须详细列明所响应产品的品牌、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 |
3.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信誉良好;
(3)业绩要求:近3年具有类似施工合同3个(单个合同金额十万元以上)。
4.公开询价文件的获取方式
请于 2018 年 7 月 5 日至 2018 年 7 月 9 日,每日 8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高速轨道设备材料有限公司轨道板场安全生产部购买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将统一在报价会上递交。
递交报价文件的开始时间: 2018 年 7 月 12 日 9 时 00 分前。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7 月 12 日 9 时 30 分前。
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递交至山东高速轨道设备材料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5.3 询价人定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报价公开,请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报价公开的报价人,视为默认公开结果。
5.4 至报价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不足3家时,重新询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高速轨道设备材料有限公司外网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监督部门为山东高速轨道设备材料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山东高速轨道设备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临朐县五井镇工业园长兴路1020号
联 系 人: 刘 鹏 电话: 15689233052
传 真: 0536-3213924
2018 年 7 月5 日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五井镇工业园长兴路1020号